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校友和全体学工战线同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勇于担当,各尽所能,为战胜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尽管这场战“疫”还在进行中,但疫情防控过程中已经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为鼓励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引领作用,充分挖掘育人素材,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和决心,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面向2020届毕业生开展防疫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20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2.疫情防控期间在学校、社区或其他公益组织中有突出贡献,积极发挥不畏艰险、牺牲奉献、冲锋在前、迎难而上的精神,能够主动协助学校、社区或其他公益组织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三、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不设限制,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从优评选。
四、推荐时间及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评选一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先进个人。
2.求真务实,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抗击疫情的伟大壮举之中。
4.报送材料:先进个人审批表、学生个人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
5.各二级学院将评选名单公示后于2020年6月3日报送至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