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等有关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和《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对我校进行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相关工作,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在新时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切实提高资助政策执行效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各二级学院是否建立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是否存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资助的情况;是否对被举报的受资助学生进行相关调查、处理和备案。
(二)各二级学院是否按规定评选、审批、上报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否公开、公正、公平;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成绩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国家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平均资助;是否存在辅导员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的情况。
(三)各二级学院是否严格执行精准资助政策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是否存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没有获得精准资助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各二级学院自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人员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3月16日—3月31日。各二级学院按照检查内容,特别是对2019年、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整改。
(二)重点检查阶段。2021年4月1日—4月13日。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对个别二级学院进行重点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详细具体的自查方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走过场”,按时保质做好这项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要将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审批、发放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整改。对在自查中隐瞒问题经重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2021年3月3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附电子版)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6日